中国园林网3月28日消息:湖北省竹溪县政府日前印发《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以进一步提升造林质量,巩固绿化成果。
《办法》规定,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由县政府办公室和林业局负责,分整地、栽植和造林成效验收3个阶段进行,按4∶4∶2的比例结算造林绿化资金。整地验收合格方可组织苗木进行栽植,经验收后按实际合格面积结算80%造林款;次年开展造林成效评估,对苗木成活率超过85%、抚育管理到位的,计为造林绿化合格面积,兑现20%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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