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权抵押贷款达7.8亿元

2012年03月29日 09:57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中国园林网3月29日消息:截止2011年,山东省林权抵押贷款达7.8亿,仅农村信用社就存量贷款148笔,余额2.3575亿,累计发放贷款6.0649亿。贷款主要用于农户林业种植、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生产流通费用,以及传统农业种、养殖业等方面的林下经济生产费用,基本涵盖了所有农户合理的资金需求范围。林权抵押贷款让“死资源”变成了“活资金”,在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破解林农贷款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拓宽了融资担保渠道。传统农村信贷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主要是农户小额信贷及一般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物也只限于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动产,融资担保的平台比较狭窄,不能适应融资担保主体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要求。通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了融资担保渠道,促进了银林共同发展,为林农贷款和创业致富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

林农、林业经营者“贷款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根据现行信贷政策,银行对额度较大的贷款项目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林农、林产业经营者面临一方面发展生产、改善生活需求投入资金;另一方面银行由于担保品种的限制无法提供融资支持,使林农、林产业经营者难以及时取得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的推行从制度上解决了这一难题,解决了林农发展和林业产业资金“瓶颈”问题。

促进了林农、林产业的发展。新泰市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目前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2起,累计发放贷款3072.8万元,抵押总面积1291.6亩。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促进了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利用贷款,有的办起了镟皮厂,有的发展了林下经济及林间种养,还有的用于经办林业企业。新泰市楼德镇的民营徂阳林场利用林权证从农村信用联社贷款,每年300万元,连续三年共计贷款900万元,用于林场基础建设、苗木生产、度假村建设和钢材经营项目,年增加经济收入200万元,有效地提高了林场的经济效益,真正把树林变成了“绿色银行”,把“死资源”变成了“活资金”。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破解了林农融资难题,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同时,金融部门通过林权抵押贷款也取得了比较可观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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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