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风险与机遇 东方园林签订10.8亿元巨额协议

2012年03月30日 09:39中华建筑报

中国园林网3月30日消息:日前,东方园林发布公告,称其与辽宁省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辽宁省东港市城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10.8亿元。这是今年东方园林获得的第3笔大单,此前两笔大单分别为6.4亿元和5亿元。

根据公告,《框架协议》的施工内容包括辽宁省东港市大东沟项目、滨海广场项目和二道沟公园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大东沟北至大兴闸、红旗闸,南至白云闸的河道清淤工程、驳岸工程、园林工程等,滨海广场景观工程和二道沟公园景观工程。

东方园林在公告中称,上述3个项目景观绿化投资总计约10.8亿元,占东方园林201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4.54亿元的74.28%。其中,大东沟项目约4.3亿元、滨海广场项目约2亿元、二道沟公园项目约4.5亿元。工程建设期暂定为2012年~2014年,具体开竣工时间尚需明确。

东方园林一直是市场上知名的“大单专业户”。2012年以来,东方园林已先后签订了3笔大单,分别是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签署的《奥体中心及36条道路绿地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6.4亿元;与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BT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5亿元和此次于3月20日签订的《框架协议》。以上协议金额总计22.2亿元,为东方园林201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2.68%。

对东方园林来说,大单纷飞固然是利好消息,但是这些大单都面临着一些潜在风险。东方园林在这3个框架协议中都曾表示过协议的工程金额并非确数,具体合同金额需在签署施工合同时才能确认。其次,今年签署的3个框架协议的应收账款周期均较长,东方园林在公告中也表示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再者,连续签订大单,占用了东方园林大量的流动资金,对其企业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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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建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