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5日消息:2月27日,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结合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发展需要,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河北省住建厅副厅长李贤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办法》明确规定,公园内新建大型游乐设施,应当进行论证。其中包括必须对公园景观、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对安全技术条件进行评估。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得损坏公园景观和园林设施。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还明确禁止改变公园内独特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的风貌和格局。为保证公园的绿地面积,《办法》还规定调整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内部布局,不得减少原有绿地面积,不得擅自增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公园是城市绿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河北省首次通过政府规章对公园的保护管理做出规定。”河北省风景园林与自然遗产管理中心主任朱卫荣说。
《办法》的另外一个亮点就是对于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朱卫荣介绍,鉴于古树名木是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科研、文化价值,对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的,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同时对实施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工程做了明确规定,确定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城镇规划区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管理体系。
为加强可操作性,《办法》明确了河北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新建居住区、单位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居住区、单位不低于25%;新建教育科研机构、污水处理厂等不低于35%;公园不低于陆地面积的70%;道路红线宽度50米以上的,不低于25%;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上50米以下的,不低于20%;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下的,不低于15%。
李贤明表示,《办法》的施行,将有利于推进河北新型城镇化进程,对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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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