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日消息:据山东省财政厅7日介绍,2011年山东省财政共筹集资金8458万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各类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林业贷款项目给予支持,有效增加林业发展资金供给。
据了解,山东省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各市组织申报、省里下达计划、各地落实贷款、财政据实贴息”的程序进行,年贴息率为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贴息项目主要包括,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或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
2011年,山东省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共撬动银行贷款28.4亿元,支持各类林业经济实体发展项目166个,扶持林农小额贷款项目2200个,新增造林面积69.48万亩。其中,核桃等木本油料林6.07万亩,有力地促进山东省林业资源增加、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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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