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2012年04月13日 09:49中国绿色时报余遵本 王长利

中国园林网4月13日消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持续稳步“双增长”。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依据全省和本地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年度,并以责任书形式确定下来;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每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一步研究制定植树造林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森林增长支撑体系,加快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每年3月底前,县政府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对上一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内容进行逐条对照自查,并及时整改问题;市政府在县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每年4月底前将检查结果报省林业主管部门;省林业主管部门将配合国家林业局对各市执行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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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