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6日消息:独立董事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2 年4 月 1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310,4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9,262,619.10 元,超出原募集计划金额 905,213,119.10 元。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的项目如下:
使用项目金额(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6,490.00
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30,000.00
建立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11,500.00
合计使用金额47,990.00
超募资金余额42,531.31
上述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管理总部人员的办公需求、降低公司管理费用;有利于改善办公环境及提升园林规划设计院的综合管理水平。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吴裕英杨小强袁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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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