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9日消息:近日,福建省印发《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旨在掌握全省森林增长情况,以保证按期实现全省林地分布“一张图”和森林资源“一套数”的目标。
考核评价对象是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考核包括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及生态状况指标,除此之外,还考核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省级负责考核设区市,采取抽样调查和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以设区市为总体,统一布设森林资源监测样地,通过实地调查回收样地数据,测算各设区市森林资源状况,成立专家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审定,分析评估市级森林资源监测成果。省里委托设区市考核所辖县(市、区),通过抽查核对与卫星遥感图像现地验证相结合的办法,对县(市、区)上报的成果进行验证核实和分析评估。抽查比例为各县(市、区)林地面积的2%-4%。县(市、区)开展自评,对每年因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原因造成森林资源变化的,进行现场核定,补充调查,形成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林地面积的年度变化量,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自查比例为林地面积的4%-8%。
《考核办法》规定,年度成果公布采用综合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由省政府通报,公布各地森林增长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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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