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资材网4月28日消息:随着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室外锻炼身体,户外健身器材一下子成了香饽饽。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有些小区和公园里的健身器材由于缺乏修理维护,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给居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户外健身器受冷落 过保质期仍未更换或修理
在济南的一个居民小区,虽然是周末,而且天气很好,可是几台户外健身器却被冷落在院子里,无人问津,记者走近一看,原来它们都已经锈迹斑斑、残缺不全。
根据《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活动类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期限是4年,固定类的是6年。而根据小区居民反映,这些器材2000年就安装在这里了,都已经超出了保质期。可是它们不但没有被更换,显然也没有得到基本的修理维护。
据记者调查,这种情况目前在许多居民小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都十分普遍,大量缺胳膊少腿的健身器材成了摆设,许多市民惋惜之余对安全问题也有些担忧。
济南市民王静梅:“这些健身器材掉个螺丝,断个把手,虽然都是小毛病,但是来健身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一旦磕着碰着,就是大问题了。”
公共健身器材实行属地管理 资金、人员不到位
公共健身器材一旦出现伤人事件,该由谁来负责?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器材的不同来源可大致分为三类。
律师刘海军:“由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资设立的一般由政府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企业、人民团体投资建立的这种运动器械,需要查明相应的法律性质,查明安装的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然后再具体确认一定的责任,由商业性、住宅小区或者属于企业权力范围内的一些公共场所运动企业,应当由这个收益企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看来,只要明确了健身器材的来源,就能够认定相关法律责任人。可是这么多过了安全使用期的健身器材,为什么得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又该由谁来负责呢?难道非要等到出了问题才有人管吗?记者了解到,户外健身器材受风吹日晒雨淋等自然环境影响,本来就容易损耗,而安装后使用方法不当、保养维护无人跟进,甚至还有少数人恶意破坏,使得户外健身器材更加备受摧残。
济南市民冉令光:“所谓公共设施,就是我们大家的共有财产,应该像对待自己家的东西一样,爱护使用,有些个别的不文明行为,我们发现的话都应该及时制止。”
目前,户外健身器材实行的是属地管理,由社区或安置属地的管理者维护管理,如果是受赠单位,该单位须配备配套资金和日常维护管理人员、社会辅导员和志愿者。而这部分工作许多单位都做的远远不够。
济南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徐一刚:“我们以后会加强对健身器材的维护管理,除了保持清洁之外,还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检修,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
市民积极出点子,给户外健身器材上“医保”
至于器材安全使用期限过后如何更新,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来更新?谁出资金?”成了过期健身器材无法及时更新的直接原因。及时更新也许短时间内难以办到,但是只要协调恰当,基本的维修养护其实并不是难题。记者在采访中就收到许多热心市民的好建议,大家都出点力,共同给户外健身器材上个“医保”。
临沂市大官苑社区的志愿者们自发地组织起来,每到周末,就从家里拿来清洁和维修工具,为社区里的健身器材擦洗、除锈、紧螺丝,也带动了许多社区居民一同参与。
临沂市民孙磊:“公共设施大家用,健身器材全部是社区为咱老百姓提供并供我们休闲娱乐用的,我们一定要注意爱护它,不要故意损坏,如果损坏的话我们大家都用不上,对我们来说这也是一个损失。”
解决小区和公园公共健身器材缺损问题,应推行由政府、受益者、销售单位联手的三级管理制度。首先,政府部门应列出专项维修经费,安排专人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必要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其次,作为受赠单位,也不能光受益不管理,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社区党员和热心居民主体作用,引导居民共同参与,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最后,健身器材的销售厂家也应做到诚信经营,与产品使用单位建立跟踪维修管理联系制度,不定期派人上门检查维修,切实做好各种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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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