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造林绿化情况通报

2012年04月05日 09:09福建日报

中国园林网4月5日消息:年初,省委、省政府将造林绿化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省政府向各地下达了300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建设50万亩(重点是沈海高速福建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两侧可绿化里程508.6公里、面积3万亩);二是“三沿一环”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补植和树种结构调整150万亩;三是山上人工造林更新100万亩。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止3月30日,全省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260万亩,占总任务300万亩的86.7%,其中:绿色城市、绿色村镇和绿色通道造林35.6万亩,占任务的71.2%;“三沿一环”人工补植和树种结构调整129.1万亩,占任务的86.1%;山上人工造林更新95.3万亩,占任务的95.3%(各市、县(区)进展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存在问题

当前造林绿化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两个不平衡:一是各地党政领导重视程度不平衡,个别市、县(区)至今仍未召开动员会或签订责任状;二是山上与山下造林推进不平衡,山上人工造林更新进度较快,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进展缓慢,造林地落实工作滞后,配套资金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已是造林绿化最佳季节,时间十分紧迫。特别是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如果不加快推进,将直接影响到全年任务的完成。因此,下阶段应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责任。苏树林省长已与各设区市市长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市县乡三级政府要抓紧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落实林地。沈海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把落实造林地作为当前造林绿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靠前指挥;乡、村两级要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地工作。

(三)落实政策。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用地能征则征、宜租则租,也允许农民个人或组建合作社在自己的土地上按标准进行建设。在保证生态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允许种经济林或花、果、枝、叶可利用的树种,也可作为绿化大苗苗圃经营,做到生态效益和林农增收“双赢”。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积极动员当地知名企业认建碳汇林。各级政府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顺利推进。通过创新机制、落实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建设积极性。

(四)典型示范。6月底前,沈海高速公路沿线的27个县(市、区)每个县都要建设2-3个示范段,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精品工程。

(五)加强督查。全省造林绿化进度的调度调整为每5天一次,每10天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每两个月在《福建日报》通报一次,其中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在《福建日报》一个月通报一次。5-6月份,省绿委、省林业厅和省效能办联合开展一次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专项督查。各地也要迅速建立调度、通报和督查机制,推动造林绿化工作深入开展。

(六)确保质量。各地要采取工程管理手段,切实强化从种苗、整地、挖穴、基肥、种植到管护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造林绿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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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