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清明小长假发生森林火灾十一起

2012年04月06日 10:20丽水在线林利斌

中国园林网4月6日消息:据了解,三月份,我市已发生森林火灾19起,其中13起集中在3月26日到28日三天。而清明小长假期间发生的11起森林火灾。其中有9起是上坟扫墓违法用火造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用火导致森林火灾造成森林受害面积超过30亩,将追究刑事责任。而比森林火灾更多的,是森林火情。

丽水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 蔡国栋 清明节期间,据不完全统计,森林火情有80余起,我们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经过全体森林消防队员的努力,引起火灾的只有11起,实现了“有火不成灾”的要求,把发生的森林火灾降到了最低限度。

虽然清明小长假已经结束,但是市政府发布的森林禁火期是到4月10日为止,而许多县市区的森林禁火期将持续到4月30日。接下来,森林消防部门将继续开展“平安清明”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火源管理,保持高度戒备,强化应急处置,加大打击力度,严查火灾案件。

丽水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 蔡国栋 接下来,我们前期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和火情,这些案子,我们要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侦破森林火灾大会战”,按照从严从速的原则,坚决把肇事者捉拿归案,把案子侦破到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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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