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17日消息:山东省东营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生态林场建设的意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对生态林场建设给予补助。
为将各生态林场建设成“百年林场”,东营市制定了相应的专项资金补偿政策。政策要求在经营期内,市级财政对在集体土地上营造的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500元,对在国有土地上营造的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400元;市级财政对在集体土地上营造的商品林前3年每年每亩补助300元,对在国有土地上营造的商品林前3年每年每亩补助250元;全市按林场基础工程配套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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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