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花榈木赚差价 “精明”司机被公诉

2012年05月03日 10:51新华网福建频道

中国园林网5月3日消息:“精明”的司机林某在看到野生花榈木时,明知国家不允许买卖,但为赚大钱仍然“冒险”买下,不料准备出手时在运输途中被查获。4月27日,林某被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

去年11月底,林某去浦城县石陂镇梨岭村枣林山场运输木材,看到几个伐木工人正在搬运刚采挖到野生花榈木。精于盘算的林某立即想到这是根雕奇缺的材料,“地下市场”价格很高,一转手就能赚到一笔可观的差价,虽知此物不能买卖但觉得不冒点险难赚大钱。于是,他上前与伐木工人讨价还价,最终以2600元收购了花榈木树脑7个、树干9段、树苗8棵,并在当晚运回家中,把树脑和树干藏在堆放谷物的仓库中,把树苗种在自家菜地上。12月25日晚,林某把花榈木全部装上车,准备运到城关出售,不料在途经该县水北街镇路段时被森林公安截获。经林业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车上所装的树脑、树干、树苗均是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蓄积量为0.4036立方米。

办案检察官提示:野生花榈木是国家二类保护珍贵树种,属于名木范畴。按有关古树名木的管理规定,古树名木不得交易。群众在自家房前后或自留地上种植的花榈木,确实是本人种植而非野生的,则可交易。但在砍伐自己种植的花榈木时,必须经由林业主管部门证明确系个人所种,同时必须申请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为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野生花榈木不得买卖,否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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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