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2日消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的概况
2011年5月13日,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总合同”),总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亿元,由乙方作为总合同BT模式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
以上信息详见2011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1-025)。
二、合同进展情况
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甲方是受聊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甲方在合同谈判及履约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聊城市人民政府均予以承认。实施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范围:东昌路桥-陈口路桥,全长2.7km(包括河东、河西两岸)。
2、工程内容:乙方按总合同约定的BT模式实施,负责的工程内容包括:本区域工程的景观深化设计、景观施工建设、作为BT模式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等。
3、工程建设期:暂定4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提供现场条件确定。
4、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1.5亿元。
5、工程结算和审计:
(1)甲方和其项目监督实施委员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2)该期工程完成后,依据双方所定协议对该期工程进行结算,在乙方向甲方交齐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包括甲方、审计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后60天内完成该期工程结算的审核。
(3)具体工程结算方法参照总合同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
2、《聊城市人民政府徒骇河景观工程项目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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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