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5日消息: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计划及内蒙古广西专项规划调整的批复》的要求,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联合下达了2012年度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任务计划。
2012年度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任务计划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五个项目,涉及云南省16个州市、122个县(市、区)。
《通知》同时强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各地要做到加强学习,密切配合,真正把工作重心转到巩固成果工作上来;要精心组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和计划;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还要加强信息报送和效益监测等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成果巩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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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