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9日消息:在日本,《景观法》已实行了将近五年,由于《景观法》的影响,日本的景观规划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再度活跃在历史的舞台上。到目前为止,日本为创造良好的景观,做了形形色色的尝试,并将之一一实现。其中以日本的“景观条例”最具代表性,它由地方自治团体根据本地区的个性制定,因此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在民间,老百姓也渐渐意识到景观的重要性,积极响应并参加保护景观的活动,从“城市美运动”到“保护历史街道”等运动层出不穷。而那些建筑学家、学者、有志之士显然是促进日本城市规划发展,和景观保护的先驱者及领军人。他们致力于宣传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在各个报刊杂志上发表自己的学说著作,引导人们产生景观规划的意识,形成了百家争鸣的景象。
而户外广告无疑是景观规划中的重要因素。现今的户外广告,种类五花八门,设置的场所无孔不入。因此如果没有得到管制,它将泛滥成灾。作为日本“景观绿三法”之一的《户外广告法》,随着时代的变迁,经过多次的修改和补充,终于发展成现在这部可以综合性控制管理户外广告的法律。而目前中国的户外广告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正在急速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中国也许可以通过借鉴日本的经验,对城市景观规划和户外广告管理得出参考和控制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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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