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道管理 省级法规呼之欲出

2012年06月07日 09:15南方日报

中国园林网6月7日消息:珠三角绿道网已建成2372公里省立绿道和2828公里城市绿道,今年还将继续向粤东西北延伸,完成840公里省立绿道。一方面如此大量的绿道建成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绿道管理和维护的长效机制却尚未健全,一部全省的绿道管养法规仍然缺位。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广州、深圳和珠海已先于全省,探索出台了绿道管理办法,肇庆和惠州两市也已出台了暂行规定。借鉴5市的经验,《广东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目前已起草完成,目前正由省政府法制办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年内正式出台。

珠三角绿道网已超5200公里

据悉,通过省市联动,珠三角绿道网建设保持了有效的工作合力,超额完成既定的任务目标:一年实现“基本建成”,实际建成2372公里省立绿道,比规划的1690公里超额完成40%;两年实现“全部到位”,省立绿道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如驿站、停车场和自行车租赁点等,超额完成30%以上;城市绿道建成慢行道2828公里,较2195公里的建设计划超额完成近30%。目前,珠三角地区绿道建设工作已渐入佳境,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管理运营制度逐步建立,绿道功能综合开发日益丰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反响热烈。

绿道管理法规出台迫切

珠三角绿道网进入“三年成熟完善”阶段,将向粤东西北延伸,需要尽快填补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2010年全面启动建设的珠三角绿道网目前已经完成2372公里省立绿道和2828公里城市绿道的全线贯通,实现了“两年全部到位”的目标。大量投入使用、迎接游客的绿道带来了生态、宜居、经济等方面的综合效应,受到了市民的广泛欢迎。不过从南方日报记者此前的调查来看,由于缺乏一部绿道管养法规,在实际使用中,绿道管理主体不清,功能开发不全,机动车抢道、小贩占道等现象难以处罚等问题,使市民在使用绿道时可能不时遭遇困扰。省住建厅厅长房庆方在昨日召开的全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现场会上也指出,绿道工作的确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前期绿道网建设侧重于硬件建设,而管理维护及使用、宣传推广还比较薄弱,绿道管理和维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绿道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部分绿道路段的配套设施仍差强人意,特别是一些借用城市道路及公路的绿道连接线,安全、环境景观问题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等。尤其是今年,珠三角绿道网进入“三年成熟完善”的阶段,并且还将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构建广东绿道网,绿道管理法规的出台更显急迫。省社科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郑奋明指出,绿道是一项公益性工程,想维护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管理、运营、奖惩等问题,都需要尽快填补法律空白。

5市已出台绿道管养办法

均将绿道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些规定很细致,具有很好的实操性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广东省住建厅就已委托相关研究单位开展了绿道管理维护机制的研究工作。广东省还要求具有立法权的深圳、珠海市开展绿道网建设管理的立法试点工作,作为经验向全省推广。笔者昨日获悉,目前广州、深圳和珠海都已出台了绿道管理办法,肇庆和惠州两市也出台了暂行规定。从以上5市的管理办法来看,对绿道的管理主体均作了明确。深圳、珠海、肇庆均实行属地管理的办法;惠州则允许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或设置绿道管理机构,统筹和具体负责绿道规划实施、养护和监管等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对绿道的管理分工尤细:市林业和园林负责制定绿道建设年度规划、计划,承担绿道建设、日常巡查与运营管理,编制绿道管理资金预算,内设绿道办承担绿道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协调等;市交委负责绿道配套公交、停车站场、公共自行车系统等对接工作;市城管负责绿道广告招牌设置管理,病媒生物防治,查处养犬影响绿道环境卫生行为等等,共涉及15个职能部门。经费方面,各市均将之纳入财政预算,并鼓励社会捐赠,深圳、珠海两市更发起了认建、认养、认管的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道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和运营方面,多数也都鼓励采取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

5个市的管理办法还都明确了绿道禁止行为。记者发现,擅自占用绿道,行驶、停放机动车,非法摆摊设点,破坏绿道设施,倾倒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均是各市明令禁止的。肇庆更是禁止携带宠物游玩;珠海、惠州则禁止躺卧在凳、椅、亭、廊等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游憩。深圳市还对绿道控制区的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禁止房地产开发、大中型商业设施、宾馆、工厂、仓储等经营类城市建设项目,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农家乐、餐饮服务设施、油库及堆场等污染绿道环境项目,其他与绿道建设和养护无关的临时建(构)筑物进入绿道控制区。对于违规行为,各市也明确了将依据现有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公安等法规进行依法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对具体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金额,如:绿道维护单位若未能保持绿道及设施完好的,应当自知道或者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修护,逾期未组织修复的,每逾期一日处500元罚款;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绿道禁行区和禁行时段驶入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绿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处以1万元罚款,等等。多位专家表示,深圳如此细致的规定实属难得,对更好的管理绿道具有很好的实操性。

省级法规正征求意见

《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充分吸收5市经验,绿道长效管理制度纳入珠三角各市考核重点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出台绿道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管理运营模式,实现绿道网的可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上述负责人透露,在充分吸收5市管理办法的经验和亮点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已完成起草《广东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并已报至省政府法制办。目前正处于汇总各方意见,调整修改阶段。笔者也从省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在管理主体、公众参与、管理模式、责任划分、禁止行为、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确充分吸收了5市的经验和做法。此外,广东还计划于三季度对珠三角各市绿道工作进行考核,对粤东西北地区绿道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于9月份中下旬对珠三角绿道建设工作进行表彰。其中,绿道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也纳入到了珠三角各市考核的重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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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