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0日消息: “十一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于日前公布。内蒙古、河北、山西、辽宁、陕西、宁夏6省(区)防沙治沙工作扎实,超额完成防治任务,落实相关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被确定为工作突出的省份。黑龙江、吉林、甘肃、新疆、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防沙治沙工作被确定为合格。
考核结果显示,“十一五”期间,各地在防沙治沙实践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沙治沙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行“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采取得力措施,探索出一大批防沙治沙典型模式,取得明显成效,防沙治沙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生态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防治任务完成方面,各地因地制宜采取造林种草、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原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均超额完成了国家林业局与有关省级政府签订的“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
在防治措施落实方面,各地均制定了封山禁牧、以草定畜等保护沙区植被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禁止滥开垦、禁止滥放牧、禁止滥樵采的“三禁”措施,保护沙区植被;制定完善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推广节水技术,实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进防沙治沙重点工程,推广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加强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在保障措施落实方面,各地认真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的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专门文件,在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支持沙产业发展等方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增加防沙治沙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沙治沙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沙治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更多的人投身防沙治沙。
考核结果同时显示,防沙治沙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对防沙治沙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二是投入不足,有的省级政府在年度资金分配计划中安排的防沙治沙资金数额有限,有的甚至没有安排防沙治沙专项资金,个别省级政府尚未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防沙治沙资金投入。三是在防沙治沙的具体措施上,各地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共性问题是一些地区滥垦滥牧等破坏沙区生态的现象依然存在,在保证沙区生态用水、实行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向人大汇报防沙治沙工作等方面措施不力或落实不到位。四是防沙治沙和沙产业开发在税收减免、金融扶持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尚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沙区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
“十一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局等部门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和农业部共同参与完成,经国务院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已经向各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进行通报,并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有关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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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