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0日消息:羊山休闲公园项目指挥部所在地 规划占地面积8000多亩的海口“羊山休闲公园”,由海口龙华区、龙桥镇两级政府出具红头文件作为“法律支撑”,海南一投资公司基于上述原因,投资了700万元参与开发建设这一项目,之后很快发现,“羊山休闲公园”项目用地涉嫌违规,遂要求终止合同退回投资,并与项目招商公司之间发生纠纷。
2009年下半年,海南瑞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公司”)经原海口市龙华区某主要领导牵线,了解到位于海口龙桥镇的“羊山休闲公园”项目正在招商,公司负责人意识到,这一项目中“商机无限”。“因为介绍人当时是龙华区的主要领导,加上后来我们也看到区、镇两级政府出具的红头文件,而且当年的‘海南首富’冼笃信负责这个项目,我们根本不可能再有理由怀疑项目有什么问题。”瑞仕公司相关负责人朱先生如是说。
2009年11月20日,瑞仕公司与海南龙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公司”),签订了关于《合作建设羊山休闲公园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龙华公司向瑞仕公司提供150亩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以每亩8.8万元转租给瑞仕公司,合同总价为了1320万元,使用权租期为70年。据介绍,合同所指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村经济社王家公山,经测量面积为150亩,也就是龙桥镇政府规划的8000亩羊山休闲公园项目的一部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龙华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修建一条宽12米以上的道路,连接乙方的用地。
瑞仕公司质疑项目用地涉嫌违规要求终止合同退款,记者在朱先生提供的2009年7月1日由海口市龙桥镇政府签发的“海龙龙府【2009】69号文件”和2009年8月7日海口龙华区政府向龙华公司复函(海龙府函【2009】112号)看到,龙桥镇政府报告中同意由龙华公司具体牵头,承担羊山休闲公园项目的开发建设任务,对项目实行统一规划招商和管理等。这一报告很快得到了龙华区政府的批准。龙华区政府要求龙华公司做好“羊山休闲公园”项目的规划、招商、开发和管理工作。正是由于这两份加盖了政府公章的红头文件,令瑞仕公司对开发羊山休闲公园项目充满信心,最终决定与龙华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羊山休闲公园。
据朱先生反映,双方自合同签订后,瑞仕公司按合同约定,先后向龙华公司支付了700万元各项费用,但是龙华公司至今既没有按合同规定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且未能提供合同规定的土地。对此,瑞仕公司意识到,这一项目背后很有可能存在诸多风险。于是,通过向省市有关部门查询意外发现,瑞仕公司与龙华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租用土地使用权,但涉嫌违规土地买卖。
瑞仕公司负责人为此质疑:海口龙桥镇人民政府【2009】69号文件及海口龙华区人民政府龙府函【2009】112号,对用地8000亩项目规划是否在其权限之内,上述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发现上述问题后,瑞仕公司多次向龙华公司提出要求终止双方在2009年11月20日签订的《合作建设羊山休闲公园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地款项,赔偿必要的经济损失。 龙华公司如果利息争议解决可随时终止合同
针对瑞仕公司反映的情况,昨天下午,龙华公司负责人冼笃信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坦承,项目用地手续确实不是很完善,但是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最迟年底之前可以将所有手续完备。冼先生同时称,项目用地并非农用地,而是荒地。 冼先生向记者介绍,与瑞仕公司合同中所约定的150亩土地已经被政府征用,因此,对方如果要求终止合同,他们作为开发建设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完全同意瑞仕公司的要求,并愿意退还对方先期投入的700万元。
至于瑞仕公司反映龙华公司一直不愿办理终止合同事宜,且拖着不愿意退款之说,冼先生称这种说法不实。 “如果对方要求终止合同,我们已经明确表态,可以随时办理。没有退款,并不是我们拖着不办,而是在退款利息上存在争议。”冼先生称,瑞仕公司要求除了退还本金外,还主张250万元的“利息”,龙华公司认为这种主张没有依据,因此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影响了退款进度。
目前,龙华公司已经向龙华区政府反映这一情况。冼先生最后表示,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能够降低在150万元以下,他们可以接受,并随时为对方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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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