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2日消息:7月11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在北京发布2011年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观察报告。报告显示,118个样本村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各项强林惠林政策正在逐步落实,改革正在深化,“资源增长、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该报告以全国12个省(市、区)的118个村庄所获得的1050份有效问卷和专题调研访谈资料为研究基础,对全国集体林改的状态和成效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在这次改革中,林农是林改的决策主体,八成多农户参与了林改决策,且对林改政策满意度高;近九成五的集体林地通过各种方式确权到户,近七成农户拿到林权证;林权纠纷调处率高,乡村治理结构得到改善,林改的实施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供了多种工作思路。
报告显示,通过林改,12个省(市、区)营林面积增加,森林抚育得到加强,营林投入翻了一番,吸纳劳动力特征明显,平均每位样本农户3年来林业劳务投入达64.81天,近七成样本农户林业收入增加。随着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改对我国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升了农民对集体林地林木生态价值的认识,促进了村落生态修复进程,促进了各地农村生态示范区建设进程等方面。
调查结果表示,有81.5%的样本农户在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对林地林木的生态价值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意识到森林产品相对于当地水土保持以及耕地保护的意义;而在没有“分山到户”之前,他们认为集体山林是“集体的”、是“大家的”?。问卷调查显示,有75.3%的样本农户在种植林木时,会“认真考虑所种林木对于周边耕地的影响”,为保护自己承包的山垄田耕地水源涵养,林地承包户会种植一些利于水源涵养的本地树种。此外,从主体改革进入深化改革的阶段,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各种配套政策正在农户中逐步实施,林改的成效将进一步显现。
报告针对林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是建立综合调处机制,解决历史遗留林权纠纷问题;二是建立农民、集体、外来投资者、国家等多方的利益共享与多赢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国家惠林强林政策支持力度;四是进一步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2009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课题研究。2009年至2011年,项目首席专家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贺东航教授和项目主要合作者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朱冬亮教授分别组成两个专题调查组,以林改政策的村庄实践为考察重点,连续3年开展“中国林改村跟踪观察项目”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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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