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旱更显湿地保护重要性

2012年07月12日 13:35大理日报朱 册

中国园林网7月12日消息: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就要施行了,届时,大理州12个县(市)的湿地治理和生态保护就有法可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条例的实施,对于洱海的保护来说,真是一件非常好的大好事。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大理州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在《洱海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对洱海生态保护形成了一道牢靠的“双保险”。

近年来,我州连遭大旱,许多近水湿地干枯,水位下降。保护湿地,为湿地呐喊,让遍布水边的湿地恢复其功能,已成了人们越来越大的呼声和希望。如今,保护大理优美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大理州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无疑必将会让全州丰富的湿地资源得到很大的保护。

面对连年的大旱,面对越来越干渴的土地,有人说原因是森林植被少了;有人说是地下水抽多了;有人说是水利设施年久失修了,等等。但有一点其实是需要重新认识的,那就是我们云南人称的“海子”、“水塘”湿地的作用,已经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围湖造田的年代,湿地和荒山一起被人类统统归为无用之地,可以任意围,也可以任意开垦。结果,被称为“大水缸”的湿地,成了一个“盘子”。洪水来了,本可“照章全收”的“大水缸”,却迅速地在“盘子”上流走了,本要在旱期用来浇灌庄稼的水,也都“过时不候”。

据媒体报道,欧洲国家一直是很注意对水边湿地保护的。德国保护湿地要求是从小事做起,他们把小河沟沟底的硬衬都拆了,让其恢复自然。不论在城里还是在农村,许许多多很小的水坑里,水都快漾上了地面。有着千湖之国称的芬兰,湖一个都没被改为他用,而是当成了国家级的保护区和公园,一个都不少的被留着。

湿地是巨大的蓄水库,可以在暴雨和河流涨水期储存过量的降水,均匀地放出径流,减弱危害下游的洪水,因此保护湿地就是保护天然储水系统。如果湿地受到破坏或消失,就无法为地下蓄水层供水,地下水资源就会减少。有了水,青蛙、鱼虾就会长起来;有了水,芦苇、菖蒲、慈姑等水草也会长起来;有了这样的湿地,一些水鸟就会在里面闲游安居……如果我州各地都成了水乡,那优美的环境就会得以显现出来,这才是保护环境的治本之策。

所以,大旱之时,已经更加显现出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我们更应该为保护湿地呐喊。当遍布我州各地湖边、水塘的湿地都得到保护时,大大小小的湿地功能都得到恢复时,大理的优美环境将会更加优美,环境保护工作将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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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