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部门联合印发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

2012年07月17日 09:32新华网乔显娟

中国园林网7月17日消息:近日,山东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10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认真评估、总结“十一五”湿地保护工程实施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和重点建设内容。

“十二五”期间,全省以保护湿地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重点针对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迁徙鸟类重要栖息地以及有特殊保护意义的湿地,实施保护和恢复工程,形成省级层次示范效果。同时加大对科研、宣传、管理、培训以及执法的能力建设,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促进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设布局主要规划了“四片区一流域”,即环渤海湾和莱州湾滩涂湿地区,鲁东丘陵和沿海湿地区,鲁中南山地湿地区,鲁西、北平原湖区湿地区和小清河河流湿地区。

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是初步建立起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使全省65%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30个,面积85.45公顷,约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48%;对已建和新建的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中用于湿地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公益性部分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建设项目82个;新建湿地种质资源保护小区或保护区5处。

二是重要生态功能区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分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人工湿地四种类型,选择各类型中一些具有典型意义,并且生态退化严重的国家、省重要湿地或者流域湿地区域采取综合管理措施。包括加强生态补水,围垦湿地的退既垦还湿,污染排放管理,适度限制湿地范围内的生产、生产活动,开展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关键物种栖息地重建、有害生物防控等建设内容,共涉及项目47个,规划恢复与综合治理湿地18.15万公顷,初步扭转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重要湿地工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

三是规划在全省建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8个,面积0.33万公顷;湿地农牧综合利用示范区项目6处,面积1.9万公顷,使我省湿地资源逐步走上合理利用轨道。

四是重点加强省和各设区市层面湿地的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湿地调查、监测、科研、宣教体系建设,使我省的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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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