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青山工程” 造福人民的生态工程

2012年07月17日 11:28中国绿色时报王海涛 刘丽艳

中国园林网7月17日消息:辽宁省的绿色文章一直推新不断,引人注目。2011年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的青山保护工程,是辽宁省继“大干四年、绿化辽宁”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后的又一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使辽宁的“绿色”更加生动、更加艳丽。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说:“青山工程就是要结束乱采滥挖的历史,结束毁林挖山的历史,要开辟恢复青山、保护生态的历史,我们要无愧于前辈,也要无愧于后人。”

建设一个青山绿水的辽宁

本溪市沿途公路两侧废弃的矿山上,重型机械正在轰隆声中紧张作业,他们针对不同立地类型的矿山,分别采用团粒或高分子植生喷播、覆土植绿、削坡整形、复合治理等植被恢复技术进行治理。

这样的场面,辽宁各地随处可见。一场全省性的以山体生态修复与保护为主的青山工程战役正以燎原之势全面展开。

辽宁作为我国老工业基地,矿藏资源十分丰富,全省有各类矿山8493座,但大部分都没有恢复植被,加之有的山体遭到破坏、“小开荒”、林地放牧等,严重破坏了植树造林成果,留下了自然灾害频发的隐患。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曹元介绍说,青山工程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投资约180亿元,重点实施“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工程封育,矿山生态治理,公路、铁路破坏山体修复,坟地墓地治理等八大工程,完成治理面积894万亩。截至今年5月末,辽宁省已投入青山工程建设资金44.6亿元,八大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启动实施,共完成建设任务264.8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294万亩的90.3%。

6月1日,陈政高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考察青山工程时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全面推进青山工程,加快建设一个山清水秀的生态辽宁。

青山保护一举多赢

“青山工程”并非简单意义上的绿化荒山,而是与土地整理、城镇化建设、工业区建设项目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紧密结合,依托“造绿、造地、造园、造城”等工程,充分放大青山工程的内涵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青山绿化、土地集约、招商建业、反哺青山长效机制的治理模式。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不久前带调研组考察青山工程时指出,辽宁启动实施青山工程,起点高、决心大、措施实、效果好,是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统筹人与自然关系、经济与自然关系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标志性、转折性和示范性意义。一定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从法制、政策、措施等各方面深入推进青山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实现工程各项目标。

为加大青山保护工作力度,省长陈政高亲自担任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检查工程进展情况。辽宁省专门设立了副厅级建制的保护机构,将实施青山工程作为全省的工作重点全力推动。辽宁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全省上下一盘棋建设青山工程的大好局势。

多措并举快速推进

为使青山工程快速推进,辽宁省采取了多种举措。

以示范带动全局。采矿历史悠久的鞍山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青山工程的示范市。鞍山市境内探明的铁、菱镁、滑石、玉石等资源储量居全国首位。鞍山市探索经验,政府与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鞍钢矿山公司等分别签订青山工程责任状,并纳入绩效考核;重点打造17个精品工程,以“谁开发、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为原则,明确企业责任,启动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返还试点,鼓励企业自觉开展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开展了“森林七进工程”和“六项绿地恢复行动”;设立了青山保护基金,并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综合手段的方式,从源头遏制破坏青山资源的行为等。

除了典型示范外,辽宁省还编制了《青山保护规划》,在省内划分出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合理利用3个区域;立法出台了《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通过法律授权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治理主体和执法主体,对违法破坏山体生态的行为依法打击。

把青山碧水蓝天还给百姓。青山工程将使美好家园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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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