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县没保管好兰花 政府赔掉8万

2012年07月02日 10:56安徽商报

中国园林网7月2日消息:霍山县老城改造中,强拆了一住户家的房子,为处置房主张彬在房子里种的几百盆兰花,法院将其移出交由政府保管,谁知一年后兰花死掉大半。记者昨日从该县法院获悉,通过法院几年的协调,最终由该县政府赔偿张彬8万元。

2006年,霍山县老城拆迁改造,该县政府按照程序,申请法院对张彬家强制拆迁,强拆人员了解到,张彬所种的兰花有些是珍贵品种,于是决定将这些兰花移出,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保管,待安置场地落实后,再移交给张彬。

让人意外的是,当年夏天特别热,由于看管人员的疏忽,兰花浇水没有浇透,平时的照看也存在问题,当第二年张彬来接收兰花时,几百盆兰花死掉80%~90%。

张彬找到保管单位,保管单位却说,强拆是法院干的,保管单位没有赔偿兰花损失的义务和资金。于是张彬又找到法院,法院认为,强拆是按照法律程序实施的,导致其私有财产兰花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保管不善,双方为此来回“踢皮球”折腾了很长时间。

霍山法院分管拆迁的院长不断地协调政府各部门,数十次请示分管县长、县长。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由政府财政拨款8万元对张彬作出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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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