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区定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比例

2012年07月27日 14:23中国绿色时报邱维斌

中国园林网7月27日消息: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区建设、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各乡镇、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连云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完成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各项指标。

《意见》明确了生态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积极做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绿色连云建设,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9.5%,林木绿化率达到44.5%,四级道路生态绿化率超过70%;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落实国家生态功能区划,加强生态空间管制,严守“生态红线”。

《意见》明确了保障措施,区级财政每年安排生态区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乡镇、街道每年安排生态区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同时吸纳社会资本,加大生态区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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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