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9.78万家 经营林地2亿亩

2012年08月23日 09:37法制网韩乐悟

中国园林网8月23日消息:近年我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呈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9.78万家,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1260.71万户,经营林地面积2亿亩,占确权林地的7.47%。与2009年相比,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增长44%,林业专业合作社增长82.18%。今后,有关方面将打造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扶持体系等支持、保障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发展。上述信息来自20日至22日于山东临沂召开的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会议。

据此间信息,目前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已覆盖全国29个省(区、市),涉及种苗、花卉、用材林、经济林、林产品加工与销售、中草药种植、特种珍稀动物养殖、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领域,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提高了产品竞争力,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2011年国家林业局确定了200个县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活动,今年确定了首批28个典型示范县。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指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化解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后许多现实问题的关键和根本。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是确保林农不失山失地的有效措施。实践证明,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正在有效解决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对接,带动着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专业化经营,从贫困落后迈向富裕小康。

张建龙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要坚持三个原则、打造五大体系、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引导,加大政府扶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

打造五大体系,即打造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扶持体系、指导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

抓好七项重点工作包括各地要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现有优惠政策,整合林业系统现有政策,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制度,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要从合作模式、内部运行管理、激励措施以及自律机制等方面加大立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等。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会上作了专题报告。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介绍了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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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