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湿地自然保护区再获574万元补助

2012年08月24日 14:41忠州日报邓青春

中国园林网8月24日消息:8月23日,记者从县发改委获悉,重庆三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忠县段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再次获得市发改委补助资金574万元。此前,改项目已于去年获得补助资金890万元。

据了解,2008年2月,重庆市湿地保护中心经过反复考察论证后,决定在忠县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并将境内的甘井河流域作为首批保护规划建设区。

甘井河流域湿地自然保护区,以甘井湖形成175米湖心为中心,总面积约3000公顷,共分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个部分,范围涉及黄金镇绍溪村、忠州镇南溪村等19个村。

按照协议书要求,湿地自然保护区所辖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自然保护区有关管理规定,保证不擅自进入保护区采药、狩猎、采矿、炸石、开垦、放牧、建墓地及建其他设施等。行政村负责向县湿地保护管理站提供划入保护区范围内的林(草)土地,供自然保护区长期管理使用,使之免遭人为干扰和破坏,恢复和重建稳定的消落带湿地生态系统。

此次获得的574万元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建设综合业务用房、管理站、鸟类救护室,设置界碑、界桩、标志牌,以及水岸植被恢复、封滩育草,鸟类栖息地恢复、森林植被恢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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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