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恶意毁坏城市绿化必受严惩

2012年08月31日 10:09合肥日报张新正 王永亮

中国园林网8月31日消息:绿色是生命的颜色,绿化能提升城市的灵感。然而在合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大背景下,仍有个别市民或企业,为了一己之利,肆意破坏城市的绿化植物。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几起毁绿损绿事件。

三起毁绿者均遭严惩

7月10日,市园林绿化管理督查中心在巡查时发现阜南路状元楼酒店门前四株法梧(干径为15~19厘米)树头被违章修剪;7月31日和8月2日,市园林绿化管理督查中心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在静安·曙光雅苑(桐城南路与南一环交叉口)门前,先后有8株意杨(干径13~16厘米)被人为移除;8月13日,市园林绿化管理督查中心巡查中发现,在长江中路与金寨路交口东南角茂昌眼镜公司门前五株法梧(干径12~15厘米)被人为违章修去树梢。

一个月时间内,发生3起恶意毁绿事件,令人警醒。事件发生后,我市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掌握证据,对涉事的三家企业分别给予严惩:状元楼酒店和茂昌眼镜店分别按1000元/棵树的标准罚款,对静安·曙光雅苑毁绿涉事者合肥龙岗房地产开发公司处以共46908.2元的罚款及赔偿。“目前我市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都按最高上限1000元/棵的标准处罚。”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毁绿皆因一己之利

在昨天的通报会上,记者了解到,通报的3起毁绿事件皆因为行道树遮挡其广告牌,由涉事企业擅自对行道树进行移除或破坏。“从被移除或毁坏的行道树来看,都是干径在10厘米以上的树木,因枝叶相对茂盛,才被他们毁坏。”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其实不仅这3起,去年发生的“三孝口毁绿事件”同样是由于树木遮挡广告牌,最终导致了被“腰斩”。“由于遮住了一些临近商家的广告牌,最终导致被毁,这也是目前我市行道树遭到破坏的最重要原因。”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增强爱绿护绿意识

目前我市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都按最高上限1000元/棵的处罚标准执行,但仍有毁绿行为发生,是不是合肥的处罚标准太低了?

对于擅自砍伐树木的处罚,记者查找了国内部分城市绿化条例,如青岛规定“责令其补植砍伐树木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赔偿费二至五倍的罚款”,杭州规定“处以树木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深圳规定“按树木评估值的5倍处以罚款”,而即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擅自砍伐、移植行道树处以每株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据合肥一家园林绿化公司负责人测算,目前干径15厘米的法梧,其苗木价格在1200元/棵左右,而补植一棵的成本则可达2300~2500元。增加惩罚标准,提高处罚威慑力,将有利于绿化保护。“更重要的还是提高市民的素质和爱绿护绿的意识,形成人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后行道树的栽植,也可以适当避开商店的门口,选择分支点更高的行道树,减少行道树对商家广告牌的遮挡,这无疑也是对行道树的一种保护。”一位业内人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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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