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城市绿化赔偿补偿有新规

2012年08月07日 11:11中国绿色时报周晓萍 欧阳龙善 彭水清

中国园林网8月7日消息:江西省吉安市日前首次对2002年出台的《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补偿规定》进行调整。

新《规定》提出,由于项目建设导致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树木的,需要缴纳比以往更高的赔偿费用。其中,小区绿化不达标须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00元;砍伐一株树木,最高可罚款2.36万元;临时占用绿地要补偿,标准为每天每平方米2元。同时,对市民举报毁损、破坏绿化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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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