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0日消息:东方园林9月7日晚公告,2012年9月7日,公司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厦门同安山水景观系统工程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暂定8.8725亿元人民币(不含景观设计费),实际金额以景观工程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公告称,本次投资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49%,工程建设期暂定2013年至2015年,预计将对本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本工程为公司开拓华东区域市政园林市场的重要举措,为公司立足厦门经济特区、辐射海西经济区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大城市战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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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