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1日消息: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林地种植香榧,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盘屿村村民张某被县农林执法部门处以36万元的重罚。上月底,他向银行专用账户交了第一笔罚金10万元。“考虑到农户资金紧张,允许其分期缴纳。”宁海县农林局森林公安局人士表示。
宁海拥有163万亩山林,面积居全市之首,境内森林植被十分丰富。近年来,该县积极创建生态示范县,建设“森林宁海”,但有一股“暗流”与此背道而驰。为了发展白枇杷、香榧、杨梅、红豆杉、猕猴桃等特色产业,部分山区半山区乡镇出现包山种植热潮,并出现一山难求的局面。毁林开垦种植使得青山逐渐被蚕食,破坏了自然生态。
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把山上的绿化适用树木采挖后囤积,待价而沽。长街、越溪、一市等沿海乡镇是非法采挖风的重灾区。
针对种种不法行为,今年3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农林部门整合森林公安和木材运输巡查大队两支执法力量,解决职能交错互相推诿的难题,实行警务责任区管理,减少执法区域重叠,同时发挥镇乡林技员和常年性护林员作用,重拳出击,向破坏森林生态行为开刀,开展了打击非法开垦、滥挖林木和乱占林地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大行动”有力震慑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到目前为止,宁海县森林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11起,办结10起。刑拘8人,其中逮捕2人;刑拘上网追逃2人;取保直诉5人。办结行政案件10起,罚没款52万余元,收缴滥挖林木463株,价值30多万元。
“决不允许四明山区‘毁林现象’在宁海重演。”宁海县农林局副局长徐天勇表示,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大行动”,完善林业特色产业政策,建立森林资源长效保护机制。过度无序开垦林地者,不仅要依法查处,而且不得享受有关补助和项目贷款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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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