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12日消息:因贪图眼前利益,福清男子翁某竟雇人将位于省道305线龙田镇后林村路段的7株巨尾桉盗伐。所幸被森林公安民警及时发现,未导致大量林木被砍伐。
10月8日下午3时许,福清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省道305线(即大真线)龙田镇后林村路段偷砍树木。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盗伐的林木巨尾桉共26根已装上车,民警随即将其查扣,并将涉案人员带回审查。
经审查,56岁的涉案男子翁某是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人。他供述了当天下午雇请李某等人,自驾小四轮汽车,带着电锯到发案地盗伐特种防护林,并准备卖给木材加工厂的违法事实。经初步鉴定,被盗伐林木7株(共26根,长度2米),林木蓄积量为0.715立方米。
据办案民警介绍,目前位于国道、大真线、沈海高速、省道等两侧的林木均列为特种防护林,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破坏这些林木,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介绍,巨尾桉是一种极具价值的经济林、生态林。这种树木生长期短,种植后在三个月至五个月可以使青山绿化。该树用途广泛:胸径25厘米以上的树木,可以作为高级纸张原料;胸径25厘米以下可作为胶合板原料;直径在8厘米左右可以用作建筑模底;更小的还可用作切片。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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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