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将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管护档案”

2013年10月29日 09:06大连日报智曼卿

中国园林网10月29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林业局了解到,今年我市颁布了《涉农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管护暂行办法(讨论稿)》,要求对2008年以来涉农市县(先导区)建设的以市县两级财政投资为主体的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后期经营管护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明确要求对相关工程建立责任主体与内容明确的《管护档案》,明确了管护的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管护暂行办法要求,重点工程管护的林木属于当地县级政府所有。工程占地按原工程建设方案执行。管护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是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

管护基本标准:绿地面积保存率100%,林内整洁,树木生长茂盛,植株健壮,树冠完整,树体无蛀干害虫,病虫成灾率1‰以内。树木保存率90%以上,无人为损坏树木现象。管护单位主要职责:对林木、林地进行抚育管理;防火防盗巡查,制止违规用火和盗伐林木;制止人畜对树木的破坏以及侵占林地等行为;补栽折损树木;防治病虫害;清理林地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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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