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展林下经济 建设绿色家园

2013年11月12日 09:10求是理论网王正松

中国园林网11月12日消息:宁洱县委、县政府确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是基于我县有大面积的林地资源、进一步探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这一现实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决策。2012年以来,在县、乡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引导、支持下,群众通过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尝试探索发展林下养殖和种植业,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后劲。

一、林下经济的概念及其重要意义

什么是林下经济?2007年2月17日温家宝总理在辽宁抚顺农村考察时提出:“能够保护好生态环境,发展好林下经济很重要”。这是首先提出“林下经济”这一概念。随后温总理在多次考察、座谈中提到发展林下产业的重要性。4月29日,温总理在听取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关于今春沙尘暴情况及林业工作的汇报后,做出六个方面的重要指示,再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因此,发展林下经济是进一步拓宽林业经济领域、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重要途径。目前,发展林下经济还是一个新课题,全国各地林业都在积极探索和研究其发展的有效模式。林下经济定义概括起来讲,是指以林地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微生物(菌类)和动植物种类,进行合理种植、养殖等多种产业,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达到林地生物的多样性,实现农林牧资源共享、经济共赢的复合经营模式,从而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新路子。

其特点主要是:首先,它是一种林业经济,是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为依托发展的产业经济,主要有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两种基本模式。其次,它是一种循环经济,在充分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发展的,有效利用林下自然条件,既可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而且可增加林地生物多样性;第三,它是一种高效经济,以科技为支撑,具有投资少、产出值高,且见效快、优质、安全、节省劳动力等特点。

从林下经济特点和效益进行分析,发展林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林业综合效益的提高。通过发展林下养殖业和种植业,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可以使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转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结合利用,起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以短补长、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应,使林业综合效益得到不断提高。而林下集约化经营又会反过来促进林业生产,进而可以探索出一条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的新路子。二是有利于农民增收。在现有条件下,由于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很小,传统农作物单产增加的空间也十分有限,依靠传统种植业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几乎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利用闲置林地把农村的一些多种经营项目转移到林下,在不新增占地的情况下,为农民开辟出了一个新的增收渠道。三是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促使农村农林牧各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将有效带动加工、运输、物流、信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同时,还可以改变传统家庭养殖业污染居住环境、影响村容整洁的问题,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的迅速发展,还将会引导带动更多的农民更加重视学习、掌握和应用科技知识、经营管理本领,必将产生更多的农民技术员和农民企业家,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劲动力。

二、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宁洱县辖7乡2镇、85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9.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51.7%;辖区总面积3670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6.8%,林业用地面积425.5万亩,草场面积313.3万亩,森林覆盖率74.04%,活立木蓄积量2076万立方米。长期以来,宁洱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始终坚持把林下经济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好、实施好、发展好,为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宁洱县按照“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市场主导、林农自主经营”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林化、林药、林果、林禽、林畜、林菌和特种养殖等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林化。即在林下种植紫胶、采割松脂等,对紫胶、松脂进行深加工,2012年,紫胶产量0.69吨、产值475万元,松脂产量4559吨、产值6383万元,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道路,推出松节油、粘树脂、涂料树脂以及油墨树脂等精深加工产品;二是林药。全县已发展利用林木采伐松木伐桩套种茯苓、林下种天麻等药材,目前已初见效益,林下中药材产量10.8吨,产值147万元,其中茯苓产量9吨、产值18万元,其他药材产量9.9吨、产值129万元;三是林果。全县龙眼、荔枝、核桃、板栗植面积5万余亩,苗木长势良好,发展前景可观,核桃产量176.7吨、产值530万元,板栗产量18.9吨、产值19万元,花椒产量16.5吨、产值83万元;四是林禽。全县林下养鸡规模以上(2000万只以上)基地场(点)有2余个,经营面积300余亩,土鸡存栏近2万羽,产值达60余万元;五是林畜。2012年,全县规模经营以上林率养殖6户,活牛(毛重)1728.48吨、产值3111万元,活羊(毛重)442.02吨、产值796万元;六是林菌。竹荪、香菇种植面积不断扩大,2012年全县林下野生食用菌(干鲜混合)产量203公斤,实现产值100万元,竹材产量4170吨、产量2085万元,棕片产量1.4吨、产值1万元。

三、林下经济发展优势

(一)空间优势。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425.5万亩,草场面积313.3万亩,其中适宜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50万亩,并且绝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优势。

(二)气候优势。我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年均气温18.1℃,降雨量1398.4毫米,日照1921.2小时,霜日12.1天。气候变化缓和,年内东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这种条件非常适宜发展林下经济。

(三)比较优势。利用林地资源,在林下综合发展种养业效益十分可观,以鸡、鹅、貂养殖和食用菌种植为例,一个大棚可养鸡6000只,每年可养5茬,按目前市场价格,年可获纯利12.6万元;一个大棚可养鹅2000只,每年可养4茬,按目前市场价格,年可获纯利15万元;石斛分析经济效益如下:“如果按种试管苗计算,种苗大概15万元左右(一亩地),第一年以后可以开始有产出,如果种得好的话,我估计大概可以收到300公斤,如果按现在的市场价格来算,600块一公斤的话,收入大概在18万左右,当然这里不含销售成本,实际上一年半左右可以收回投资。种植双孢菇,每亩林地有效种植面积300平方米,全年按三茬计算,每亩纯收入1.5万元以上。与现有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相比,比较效益十分可观,这些都直接激发了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四)政策优势。为促进林下经济发展,2012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文件、《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森林普洱、森林宁洱、“十二五”期间,市政府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同时,要求各部门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开发、结构调整、畜牧养殖、蔬菜种植、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集中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等各项政策出台,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将给宁洱县发展林下经济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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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考核机制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同时,还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森林宁洱建设的决定》,结合县情和林情制定了具有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山区综合开发总体规划》,为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二)完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和优先考虑林权所有者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发展林下经济,建立政府引导、银行与林农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促进林业、林农、林业企业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发展。目前,全县共有林农和林业企业通过林权抵押累计贷款3.78亿元,用于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同时,县委、政府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发展林下经济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投资者,奖励引资者,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通过招商引资项目,以松脂加工为主、投资12000万元的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和投资3890万元的林缘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已正式投产,总投资5.7亿元的“亚洲竹藤博览园”落地宁洱已达成意向性协议。

(三)以林养蓄,以蓄促林。积极探索新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推进林养一体化,引导业主和林农发展核桃、茶叶、荔枝、咖啡、柑橘、龙眼等经济林果,从事林下养殖,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提供养殖所需的绿色饲料,降低养殖成本,同时动物捕食和粪便又能为林木生长驱虫治害及提供极佳的有机肥料,较好地实现了“林蓄循环、优势互补”,开辟了一条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增加了社会就业,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宁洱县磨黑镇老马箐龙眼林下土鸡养殖场,2012年出售龙眼20.5吨收入10万元,出售生态土鸡10万只收入58.9万元。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深精加工。一是通过优惠政策和资源优势,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进行林化产品精深加工,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道路。目前,全县共有市级龙头林化企业2家,全县2012年加工生产松香4559吨、产值6383万元,松节油1666吨,实现产值1762万元;二是林化企业依靠科技进步,狠抓技术改造,着力创新加工工艺和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和提高林化产品档次及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林化产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发展方式转变,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公司申报的《一种耐低温松香增粘树脂的制备方法及用途》及《一种制备歧化松香的方法》等两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三是积极引导林化企业不仅要重视“第一车间”建设,还要重视“第二车间”建设,加快原料林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大发展。至今,全县林化企业共培育高产脂基地10余万亩;四是加强新产品开展,努力打造名优品牌,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松香树脂生产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茂”牌系列增粘树脂、涂料树脂以及油墨树脂品种达60余种,是全球粘合剂、油墨和涂料行业的天然树脂主要供应商之一。

(五)强化科教兴林,提高科技贡献率。全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调控、监督、引导、服务”职责,及时掌握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和加强信息发布,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前瞻性服务。同时,在县属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进一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种植、采脂、养殖等技术技能培训,重点普及推广实用和见效快、效益好的科技成果,真正把发展林下经济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由于林下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林权纠纷不断增多。长期以来,我县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权、责、利相互脱节,林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受益程度不高,林改前林权纠纷反映不突出,但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林业产权制度的逐步建立,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问题不断凸现出来。目前,全县信访案件中,林业的占60%,以上各种林权问题制约着全县林下经济的发展;二是规模小。林下养殖缺少饲养大户,一方面致使存栏量不大,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另一方面难以形成产业龙头,无法形成有效的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市场组织化程度低。我县部分乡镇、村、组尚未成立种植、养殖等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专业的行业协会,养殖和种植户的市场信息不灵通,在种养品种选择上存在盲目性,在产品经营中,导致科技推广滞后和含量不高,经营粗放,市场信息闭塞,产品营销主要靠市场零售,效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大多数只能坐等外地经销者上门收购或市场零售,效益得不到较好保障;四是管理水平低。在种养过程中尤其是在养殖方面,农户大多数沿用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科学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饲养成本高、效益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五是资金制约因素大。经调查,大多数农户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发展之初就受到限制,而现有的一些养殖、种植户,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在做大规模、拉长链条方面也是止步不前,致使全县林下经济发展缺乏后劲;六是基础条件差。我县林木种植较多的地方大多是山区半山区,这些地方普遍存在路、电、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致使一些先进的种养方式无法推广,从而制约着林下经济规模发展、集约化经营。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我县林下经济将很难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实现大的发展。

六、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通过计算收入对比、邀请专家开展技术讲座、科普宣传、参观考察的方式,炒热思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激发当地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确定任务目标。规划制定过程中,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相结合,与发展庄园经济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要根据群众意愿,围绕林下养殖和林间种植做文章,科学选择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不能盲目发展,一哄而上。从现有成功技术经验和市场发展前景看,宁洱县林下经济发展应主要推广以下六种模式。一是林化模式,即在林下种植紫胶、采割松脂等,对紫胶、松脂进行深加工,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道路,推出松节油、粘树脂、涂料树脂以及油墨树脂等精深加工产品。二是林畜模式。即,以养牛、羊、野猪等畜品种,采取野外放养、围栏放养模式,提高畜品种生态养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林禽模式,即在林下饲养鸡、鸭、鹅等禽类,尤其是养鹅、养鸭深加工链条长,市场前景广阔;四是林菌模式,即在林地种植草菇、双孢菇和木耳等实用菌,原料充足,技术简单,并且近两年市场波动较小,收益能够得到较好保障。五是林药模式,即,在林地种植茯苓、石斛、龙胆草、葛根、金银花、重楼等中药材,尤其是种植石斛、茯苓、重楼等名贵中药材,对其进行深加工,提高经济效益。六是林果模式。即,在林地种植龙眼、荔枝、核桃、板栗、柑桔、杨梅等经济林果,特别是大力发展核桃产业,苗长势较好,发展前景可观,农民有望实现增收。

(三)培育龙头,示范带动。要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培育龙头,示范带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做大做强,林业、科技、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要各自选择2-3个种养户作为自己的基地或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对种树户分散的林地,建议重新整合发包,在保证林木生产的同时,由一部分有技术有资金的专业户承包,设置围墙,投资林地基础设施和食用菌棚、禽舍,走规模化经营之路,真正把林下经济做强做大。

(四)强化服务,合力推动。发展林下经济,涉及各行各业,覆盖千家万户,需要众多部门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协调服务、形成合力。一是搞好技术服务。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牵头,成立专业县技术服务队,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加快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同时,密切关注林下经济科研信息和外地成功经验,搞好适宜林间种、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加强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和订单林业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积极探索和着力发展深加工,实施品牌战略,从根本上实现林下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业。二是搞好资金服务。县、乡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上级扶持资金整合力度,在不违反项目使用范围和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与林下经济结合起来,进行整合和捆绑投入,共同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建议县乡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发展林下经济较好的乡镇村和示范场户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金融部门要将林下经济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信贷支持。三是搞好市场服务。积极培育市场营销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使林下经济种(养)得好,卖得出,效益高。四是做好督导。建议县和乡(镇)区成立林下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科技、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发挥组织、协调、引导、服务职能,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比,保证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五)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地,帮助扶贫对象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把林下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要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推进,年终严格奖惩,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完善激励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注重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监测统计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形成共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县林业经济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带动全县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七)需要上级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一是大对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建议中央、省、市加制定出台《云南省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二是加大对林下经济资金扶持力度。建议中央、省、市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资金的扶持,通过财政扶持、金融贷款、项目支持等多种形式,积极调动农户对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性,为加快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夯实绿色资金。三是要夯实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宁洱林木种植较多的地方大多是山区半山区,这些地方普遍存在路、电、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致使一些先进的种养方式无法推广,从而制约着林下经济规模发展、集约化经营。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我县林下经济将很难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实现大的发展。建议中央、省、市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支持力度,优先解决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支持,如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普洱市林下经济建设夯实基础。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普洱市林下资源丰富,为了更好的促进普洱市林下经济的发展,建议省、市引进有实力的跨国企业、世界百强企业、知名企业入驻普洱,投资普洱、为全面加快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大的资金、技术、人才支持。五要健全林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议省、市把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扶持政策,重点对林下经济发展中的绿色产业发展、绿色环保项目建设及绿色技术创新予以政策倾斜,在人才、技术、用地、信贷、税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形成林下经济绿色政策体系,增强发展绿色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全面放开民间投资准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建设。着眼于绿色经济价值链、产业链,培养、开发和造就一大批林下绿色科学研究人才、绿色技术工人、绿色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抢占科技经济制高点。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秩序。七是加大绿色林下经济产业体系建设力度。建议省、市着眼产业高端化、高质化、低碳化、生态化,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打造绿色林下企业集聚、绿色产品荟萃的绿色林下产业体系。推动传统林下经济“绿色再造”,大力发展回归大自然、原生态的绿色林下经济,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品牌响、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无公害林下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以茶业、现代林业、咖啡、生物药、橡胶制品、特色优质果蔬等为主体的特色林下生物产业体系,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打造好特色林下产业品牌、生态生命景观系统支撑的“妙曼普洱、养生天堂”精品城市品牌及生态文化品牌;建设四大基地。即:把普洱打造成为国家特色生物产业基地、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全国现代林产业基地、国际一流的休闲度假基地;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绿色生态产业,不断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产业集群构建,积极探索普洱林下庄园经济建设,引领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要按照“绿”字当头的要求,大力发展以绿色林下生态旅游、茶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医疗养生、文化创意为重点的林下绿色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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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是理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