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的景观及其保护

2013年11月15日 13:03农民日报闵庆文

中国园林网11月15日消息: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是一种独特的、具有丰富生物多样性的农业景观。因此,包括农业生态景观与农业文化景观在内的农业景观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古村落以及传统生产技术和知识等的空间载体。

农业生态景观指一个由不同土地单元镶嵌组成、具有明显视觉特征的地理实体,它处于生态系统之上、大地理区域之下的中间尺度,是长期以来在人类活动影响下,人与自然协同进化下所形成的,由森林、草原、农田、河流、湖泊、村落等各类型生态系统组成的独特景观。农业文化景观或乡村景观则包括聚落、街道、建筑、人物、服饰、交通工具、栽培植物与养殖动物等。由于不同景观要素在区域的数量、质量、组合方式以及比重的不同,因此构成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农业景观特征千差万别,与环境协调一致就能增强农业文化遗产的美感,与环境相冲突就会破坏农业文化遗产的和谐。此外,人类在了解、感受、利用改造自然和创造生活的实践中所形成的乡村社会、经济、宗教、政治和乡村组织形式等方面的社会价值观等文化特征,与在自然环境景观的基底上塑造和建设的可视景观要素交相呼应,共同构成了活态的、动态的农业景观。

农业景观具有生态、文化、精神、美学等多重价值。其生态价值主要体现在农业文化遗产往往是因地制宜,巧妙利用当地气候和水土资源,形成景观结构合理、功能完备、价值多样的复合农业系统。例如哈尼稻作梯田系统的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生态与文化景观就实现了水肥高效利用,保持了农业生产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是山地生态农业的典范。农业景观是农业社会创造的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农业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承载着被视觉所观察到的有形物质形态及无法直接观察到的无形价值,其蕴含的自然和文化多样性是未来人类持续生存的源泉。农业景观还是村落精神文化的摇篮,孕育、滋养了村落共同的文化集体记忆。农业景观的美学价值亦十分显著,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遗产地旅游发展的重要吸引物。例如,哈尼梯田最吸引旅游者的景色是“规模巨大且分布广泛的水梯田”。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加快推进和现代技术应用,农业景观保护愈加显得重要而迫切。对于农业景观保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当充分考虑农业文化遗产的复合性特征,不但注重保护古村落以及人们赖以生存的田地、山林、川泽与生态环境,还应当保护村落的居住环境和文化记忆,实现自然和文化、物质和非物质、历史和现时的整体保护。根据不同的保护主体,形成目标统一、途径各异的保护方式,维护农业景观的多样性。

其次,农业景观的保护应当充分考虑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性特征,倡导尊重农业文化遗产演变的客观规律,在“内生”的文化传统和“外生”的文化冲击共同作用中寻求平衡点,延续传统文化脉络,维护现代社会文化多样性。

第三,需要根据不同农业景观制定相应的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合理规划与保护管理办法,确定保护项目和目标,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指导政府在相应的政策导向、法律体系构建、技术保障与资金筹措、资源整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引导,形成有效地整合保护的制度保证和规范落实。

第四,注重对目前农业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古村落保护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并特别强调社区的参与,保证农业景观保护的政策、资金与技术支持,保持农业景观所承载的农业文化的活力,提高保护措施的针对性、稳定性和保护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