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18日消息:13日,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故意纵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发被执行逮捕。
10月21日上午,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上迳镇林业站报案称:当日凌晨1时许,上迳镇牌边村方山自然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怀疑有人故意放火。
经深入调查发现,森林火灾发生后第一报案人王某发行为反常。经过严密审查,王某发供述了10月20日夜间,他因酒喝太多,迷迷糊糊到了山上,次日凌晨走到起火点处用打火机点燃草丛,酿成森林火灾。
经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烧林地共31.59亩。王某发(男,现年53岁,福清市上迳镇人)因涉嫌故意放火于11月13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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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