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25日消息:10月份起,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对被侵占的林地进行清收,全面治理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施停耕还林。
集中清收林地的重点包括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景区附近、江河两岸、湖泊周围区域;25度以上坡耕地;皆伐迹地、参后地;小片地和“挂画地”;各单位对外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田等。
各县(市、区)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范围内,采取对照林相图、对照土地承包台账等办法,全面摸清林地被开垦和侵占蚕食情况。对2000年以前被侵占的林地,已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由林地所有单位与村组签订林地使用合同,承包结束后,由林权所有者收回;未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由林权所有者依法收回,组织还林。对2000年以后被侵占的林地,无条件还林。各地要根据清收情况,编制落实停耕还林规划,明确还林地块、还林时间、还林责任人、还林措施等,确保按时全部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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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化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