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4日消息:黄陵县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振兴县域经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目标和“全县抓保护,全民抓防火,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强化宣传教育,完善责任体系,狠抓措施落实,2012年,全县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故和因扑火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
黄陵县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245万亩,活立木蓄积90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5.5%,黄帝陵就有古柏8万余株。该县始终把做好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去年3月份,黄陵县协助省林业厅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功举办了“全省2012年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省级相关单位和该县机关干部、森林消防队员共2000余人和500余名游客参与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进入防火期后,县防火指挥部及时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森林防火专题栏目,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向广大群众发送了防火提示短信,并在车站、重要路口设立宣传站点,组装了乡镇防火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各学校都开设了防火安全课。全县共刷新宣传墙110块,刷新宣传牌460处,印发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5万份,制作宣传围裙1万条,宣传磁带、光盘50张,公路沿线新置宣传牌100处,将3000份政府《野外用火戒严令》在各乡镇、林区广泛张贴宣传,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了筑牢防火责任体系,县政府设立了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20多个县级部门参与具体工作。各乡镇也设立森林防火指挥分部、各村设立森林防火小组,负责乡村两级防火工作;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全年考核范围,实行防火考核“一票否决制”,全县共签订行政领导目标责任书203份,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兑现奖惩,逐步完善了林业局、场、营林区、护林员四级管护责任,实行局长包全局、场长包营林区、护林员包责任区,将防火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夯实,并与工资奖金挂钩,逐月考核兑现,并建立了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协作责任制度,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明确职责任务,实行黄帝陵景区及城区周边森林防火区域联防工作机制,将黄帝陵景区及城区周边“四山绿化”区划分为18个责任区,分别由18个机关党委、党总支划片包干,落实联防责任,并由县政府与18个行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他们还细化火源管理措施,广泛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努力提高“上山不带火、行路不吸烟”的自觉性;
对重点隐患的秋季禾杆、果园杂草、果袋,由县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以乡镇为单位在11—12月集中清理;野外用火戒严令下发后,组成联合巡视组跟踪检查,采用行政手段、经济处罚的和媒体监督的方式综合治理野外用火行为;对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指挥部专题安排,乡镇包片、干部驻村巡查,林业干部全部下到乡镇防火重点部位,24小时轮流值守;对黄帝陵林区,除加大投入建设预测预警体系外,实行最严格的火源管理,定期对山上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对城区实行党委、总支划片包干区域联防制度,每天各责任区都派2-3名干部佩戴防火袖章,巡回检查;对退耕林地和个人林地,由村委会与林地所有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明确规定林地所有人管护责任,从而减少因发生火灾而造成的上访事件;对于在林区采矿、采油、采石、修路等企业,逐个建立森林防火组织,明确管护责任,同时在厂区路口设立2块防火警示牌,在生活区周边开设20米宽防火隔离带;对全县中、小学生上好防火安全课,假期学生不得随意上山玩火,一旦失火,校方、家长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对低智呆傻人员落实监护责任,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单位,摸底调查,造册登记;对于易发生火灾的公坟地,在每个公坟区设立一块防火警示牌,在春节、清明除乡、村干部巡查外,“三位一体”护林员专职防守公坟地,确保祭祀安全。
与此同时,该县还成立了由27名由退伍军人和专业人员组成的县级森林专业消防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坚持体能、技能训练,常年备勤;在11个乡镇(社区)均设置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除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外,负责本乡镇火灾的扑救;在全县192个行政村均设1名兼职护林员,负责本村防火巡查和信息反馈工作,达到县有专业、乡有半专业、村有常年护林员的三级防火队伍,县财政也安排了防火工作专项经费60余万元,建有防火瞭望塔10座,宣传检查站8处,配有专职护林员240余人,兼职护林员192人;配备专用防火运兵车15辆,摩托车190辆,指挥车3辆;购买便携式灭火机146台,背负式灭火机30台,二号工具2400把以及油锯、割灌机等,县消防大队拥有远程灭火炮、扛灭火发射器,和近程灭火炮;实现了有线通信到乡镇、到林场,建成超短波基地台5处,配备对讲机50部,车载台2部,将桥山林区超短波基地台、黄帝陵管理局基地台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网全县覆盖,使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大大提升。县考评办也将森林防火行为作为单列考核项目,指挥部也同时制定了《黄陵县森林防火考核细则》,规定戒严期发生野外用火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按辖区一月内发生一次野外用火,以县防火指挥部的名义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扣1分。一月内发生二次野外用火的,除对乡镇通报批评外,乡镇长还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扣2分。戒严期内发生三次野外用火的,由县纪委对乡镇书记、乡镇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年终评奖资格,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则严格按照《延安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将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资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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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