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之生态修复问题

2013年12月10日 11:08湿地中国

中国园林网12月10日消息: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大问题。跨进新世纪,我国已经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们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生态系统退化和丧失很严重的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尘暴、洪水灾害、水资源短缺等,已严重威胁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福利。为此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工程措施,如植树造林、自然保护区建设、退耕还林等,但总体上我国的生态环境还是相当严峻。

 生态和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我们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考虑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环境保护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和纽带是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重要的条件。

 所谓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自然突变和人类活动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生态系统原本的面貌,比如砍伐的森林要种植上,退耕还林.让动物回到原来的生活环境中。这样,生态系统得到了更好的恢复,称为“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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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湿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