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确移植树木管养责任

2013年12月11日 11:25新华日报

中国园林网12月11日消息:南京市园林局日前发文明确移植树木养护管理的责任规范及其量化指标,以有效减少因管养不到位导致的树木死亡。

根据新规,建设单位所有重点工程树木的移植,视其重要性须报经南京市园林局行政许可或市政府批准;施工单位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资质,移植窗口地区、主干道的行道大树,应聘请园林监理全程跟踪。树木移植后,除市园林局、各监管单位定期巡查外,养护单位在第一年首月、第二年和第三年应分别做到每日、每半月和每月巡查养护,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征求专家意见,采取特殊养护措施。

推荐阅读:

山东莱阳:树木采挖移植管理出新规

西安:城乡绿化不得采挖移植古树名木

林业局要求城乡绿化少移植树木 以苗木绿化为主

河南洛阳近百棵行道柳树被打“X” 园林局:需要移植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