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24日消息:16日,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对荣获“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的12个单位进行授牌表彰。会议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持续加快城乡绿化美化,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福建省从2010年全面启动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森林城市(县城)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考评办法》和《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评价标准》,发布实施了福建省地方标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同时,通过在省林业厅网站开设“福建森林城市”专栏、在《福建日报》开辟“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专版,举办全省森林城市规划与建设培训班、城市森林与森林文化学术研讨会以及赴外省学习考察城市森林建设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全省各地“创森”活动方兴未艾。目前,全省共有25个市、县(区)人民政府正式提出“创森”申请,其中莆田、漳州、长乐、永安、长泰、明溪、沙县、泰宁、将乐、南靖、长汀、泉港等12个市(县、区)荣获“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称号,厦门、漳州、莆田3个设区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龙岩、三明2个设区市已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各地“创森”活动正成为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美丽福建的重要载体,有效提升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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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