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四级

2013年01月28日 10:12中国甘肃网唐华伟

中国园林网1月28日消息:昨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我省将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预案》根据林业生态事故造成的生态功能、森林、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数量、发生区域、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将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推荐阅读:

内蒙杭锦后旗实施林业生态七大工程

新修订《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赵树丛:五项举措促林业生态文明

许昌禹州市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