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公共景观雕塑20年

2013年01月07日 10:00时代周报

中国园林网1月7日消息:

我国城市雕塑每年新增1万座

今年56岁的傅中望回忆说:“在中国,(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城市雕塑,大多属于纪念性,遍布各省、市、县,大多因历史原因而造就。真正进入审美领域、作为纯粹的公共环境景观的雕塑,是从90年代开始。如今城市雕塑越来越多,已充斥于各城市的广场、公园、街道。”

1999年树立起来的《生命》,时逢武汉全面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尽管我在湖北干了这么多年,也只是进入招标系统,”傅中望说,“由政府和专家评审后,最终确定我的雕塑放在这么一个地方。”傅中望用密集的铜管做巢,以圆形金属为蛋。他说:“在我的创作历程中,《生命》是很花心思的一个作品,也是自己觉得比较好的雕塑。我不太喜欢做太具象的东西,当时政府领导和城市规划部门能够接受这样一种抽象和具象结合的东西,我感觉很庆幸。”

傅中望的经历是一个缩影。上世纪90年代开始,更多的雕塑家、从业者得到了创作或工作机会。包泡于l996年组织成立北京怀柔山林雕塑公园,同年广州建造了46万平方米的雕塑公园,徐州预计建成当时“面积最大”的世界雕塑公园。2000年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开建。2002年北京国际雕塑公园建成开放。据《中国建设报》报道,2001年的一份“粗略统计”显示我国全国城市雕塑总数已达2万座。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04年北京共有1836座城市雕塑,至2012年增至2505座。深圳2012年的统计数据是建成543个城市雕塑点。有媒体估计,我国的城市雕塑,现正以每年1万座的速度递增。

参与制作大型雕塑《橘子洲头》的广州市鎏明雕塑有限公司老总刘明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真正来讲,这十多年来,企业日子最好过的是90年代末。1998年至2000年,行业竞争没有那么大,利润空间比较高。现在客户的审美水平、工艺要求都提高了,材料和人工年年递增,我们的利润空间只在12%-15%之间,后继人才培养不易,拖欠款的情况也经常出现。”

从广州美院雕塑专业毕业两年的全建华,至今仍坚持在广州小洲村从事创作,亦有作品被私人藏家收藏。全建华常参与一些非他主创的城市雕塑作品的设计、制作、监工工作,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说,一些包月项目的工资与普通白领持平,按天计酬的项目,每日的薪水只抵得上一个建筑小工。他问时代周报记者:“我上大学时正逢专业扩招,一个班有60个同学,你说这个行业竞争激烈吗?”

城雕委:老办法遇到新问题

深圳雕塑院前院长孙振华数年前写下文章《城市雕塑的10大焦点问题》。在“管理体制问题”中他问到:“用什么机构、什么办法来管?”“国外比较常见的是采用由社会各方人士组成公共艺术委员会,从事城市雕塑项目确立、作者挑选、作品审查等工作。”

1982年,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成立,下设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1992年,“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更名为“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2002年,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指导职能改由建设部承担,城乡规划司详细负责指导工作。孙振华写道:“在地方,有的设有相应的机构,或放在文化部门,或放在规划建设部门。也有许多地方没有设立相应的机构,许多工作无法推进和开展。”

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老办法遇到了新问题。据《深圳商报》2012年9月的报道,“针对深圳目前城市雕塑管理机制不完善,城市雕塑质量不一的情况,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公共艺术中心编制新版《深圳城市雕塑总体规划修编》”。

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林国耀的观察是:“城市雕塑这一块的规章制度不是太完善,每个城市都有各自的方法。最近广东中山意识到了这点,邀请我们去给他做整个城市公共雕塑艺术规划,这种意识在全国很少见。”

1993年由文化部、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是目前我国最新的城市雕塑管理文件。孙振华说:“问题是,目前城市雕塑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办法并没有真正形成对城市雕塑建设的约束力,其作用和作用方式还在探索中”。

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地方机构面临的尴尬处境,雕塑界有普遍认识:有指导之名,无管理之实。孙振华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城市雕塑属于政府的行政管理,那就应该得到行政许可授权。从目前看,城市雕塑的管理部门与政府有关,但是又没有得到具体的行政授权和得到相应法规的支持。”

傅中望说:“建立全国城雕委,颁发《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都是试图让雕塑建设管理更加规范化。城雕办做了努力,在实践过程中却无法落实。”包泡的表述更为直接,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丑雕评选”出来后,“城雕委的主任、副主任找我谈了半天”,“谈完后我说,我感到你们还是好干部,想把事情做好,但我想你们无能无力,”包泡说,“全国城雕委决定不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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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雕塑:腐败温床

包泡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城市雕塑真正走向畸形的问题,我们根本没有触及到。”

“评选刚开始,隋建国就说,你整的都是小只,大鱼一个都碰不着。”包泡说的大鱼,指的是造价高昂的大型城市雕塑,“我们的评选对象都是低价小雕塑,那些造价几千万上亿的大型城市雕塑已经立起来,这个问题我们根本没有触及到。”

“丑雕评选”一出,有雕塑界朋友笑称他们“弄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最大问题是,因为城市雕塑是以艺术形态存在,不像其他工程(有着严格的行业标准),一旦投入上千万、上亿,如果官方没有个国家学术机构进行控制,就会成为贪污腐败的最大漏洞。”

“另外是,城市雕塑好大喜功。艺术这玩意谁是标准?当官的一拍脑壳就是标准。30米、40米、60米高的都有了。那些花巨额资金做出的,全是雕塑界一些权威、大人物做的。这些雕塑的‘丑’老百姓选不出来,也看不准。”叹口气,包泡连说三句“你也动不得”,再接三句“谁都知道”。

2007年,《人民日报》文章《重庆 对‘短命’城雕说‘不’》称,“四川美院雕塑系主任刘威,80年代就是城雕办艺术委员会的专家。他说:‘20多年了,艺术委员会没怎么开过会。’他认为:‘一个城雕作品好不好,主要看创作者的艺术水准’,同一个城雕作品,不同人做出来价值不一样,这就产生了非常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大量的业余作者充斥其间,专业人士反而比较少涉足这个领域。”

体量巨大的大型雕塑,制作方面有同样巨大的模糊空间。2011年,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建于郑州的24.15米高雕塑引发关注。广州美术学院称其“宋庆龄雕像”,河南宋基会说是“黄河女儿”,和原作者对簿公堂。当事人之一林国耀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了事件近况:“对方中止合同,我们告它,第一审在广州,对方输了,裁定赔偿我们150万。现在对方反诉,我们准备继续打官司。”

双方矛盾焦点在于施工方的抉择。原合同规定,广美承揽从样稿创作至雕塑成品完成的全过程工作。林国耀说:“他们很难理解为何我们坚持要找最好资质的公司施工。甲方想交给一个墙幕公司去做,他不知其中利害,工程队为了揽活什么都敢应承。我们激烈交锋,甚至到了作者说不保证施工单位就无法干下去的地步。我们提出由第三方雕塑协会来做监制,对方没有采纳。”

“(大型城市雕塑中)很复杂,各种情况都有,”林国耀举了一个成功案例,“橘子洲头这个项目,主创者是我们院长黎明,广美进行团队支持,邀请雕塑协会作为项目监制,施工选了一家非常专业的公司,他们对石头拼接工艺的掌握,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正因为创作、制作、监制三方面的良好合作,才最终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效果。”

林国耀说:“据我所知,在这之前,国内没有大型城市雕塑邀请行业学术结构进行项目监理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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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