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做好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

2013年01月08日 09:42法制日报陈丽平

中国园林网1月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继续做好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抓紧出台关于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意见,研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试点。

报告介绍,2008年,财政部设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已由60亿元增加到去年的370亿元。生态补偿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如广东等省已建立省内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也已启动,生态补偿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有关部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考虑相关地区在保护水资源、改善水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特殊支出因素,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中央资金,继续支持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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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