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9日消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省住建厅日前发文命名全省151家单位为2012年度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其中十堰市28家单位(居住小区)榜上有名。
为加强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倡导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推动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依据《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评选办法》和《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经各单位申请,各有关市、州、直管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后决定为全省151家单位命名。
十堰市荣获此项命名的共有28家单位(居住小区),分别是:
机关大院9家: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房县公安局、房县水务局、房县农业局、竹溪县地税局、竹山县卫生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竹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学校5家: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丹江口市第一中学、房县东城小学、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
居住区5个:龙城花园小区、香格里拉小区、阳光蓝山郡小区、太和花园小区、房县滨河花园。
工矿企业7家: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公司厂区绿化、东风德纳车桥公司十堰工厂、丹江口市万年纱业公司、湖北奥华房地产丹江公司、房县惠泉水业三海水厂、竹溪县灵山源酒业公司、竹溪县梅子贡茶叶公司。
公共场所2家:市博物馆、竹溪县广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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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