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在藏实施9年获显著成效

2013年03月04日 09:20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中国园林网3月4日消息: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将西藏425.83万公顷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585.4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统一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使西藏享受中央财政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到1011.27万公顷。

政策实施9年,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森林资源得到恢复性增长,各项指标明显提高。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为1471.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98%,与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增长了8.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07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228812.16万立方米,居全国第一。

二是实现农牧民群众收入稳定增长。政策的实施使全区210多万农牧民群众直接或间接从中受益,人均每年可增收360元;全区共有8万多农牧民群众专(兼)职从事公益林管护工作,每人每年可增加5400元左右的劳务收入。

三是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深入人心。林区农牧民和基层干部对这一兴林惠农政策非常拥护,广大农牧民自觉加入到森林资源保护行列,补偿政策深入人心,成为西藏最受群众拥护、综合效果最突出、受益面最广的政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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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