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写入宪法

2013年03月07日 11:03正义网郑赫南

中国园林网3月7日消息:“对生态环境建设有哪些建议?”“污染企业关停后GDP怎么办?”今天上午,在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两会热词之一。来自广东团的王如松代表希望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写入宪法。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在节能减排、优化国土空间、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长远来看,要让享有美好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义务,还是有必要将相关内容写入宪法。”王如松告诉记者。

今年65岁的王如松是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已致力于生态环境研究数十年。在他看来,入宪是转变一些地方政府“GDP至上”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治理生态恶化的需要,“在一些地方,口号是生态,行动是经济。干部考核主要看经济成绩”。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王如松认为,环境权是公民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是免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环境权写入宪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在他看来,环境权入宪是国家保障人权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包含环境权的实质内容和要求;有助于受害者维权,有利于单行法中对环境权进一步细化,使公民正当环境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

王如松表示,在他领衔、陈敏等代表附议的《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议案》中,建议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后增加:“人人都有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同时也有为当今和后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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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