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这些樟树姓“公”还是姓“私”?

2013年04月19日 09:23江南都市报欧阳苏敏

南昌:这些樟树姓“公”还是姓“私”?

中国园林网4月19日消息:“村支部书记以路边樟树是自己栽的为名,把村里公路两边的50多棵大樟树挖归己有。”昨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米镇朱岗村多名村民向本报反映,村支书罗爱火把本属于集体所有的樟树移栽到自家山茶园中。

记者赶到生米镇朱岗路口附近看到,路两边留下50多个土坑,旁边水田里到处都是挖树时留下的树枝。村民对记者说,道路本有55棵大樟树,直径25至35厘米。

村支书罗爱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近期红谷滩新区学府南大道延伸工程启动,上级要求必须尽快把已征地面上的树木等障碍物清除,他就请人把这些樟树暂时移栽到他家茶园里。这些大樟树是2001年他买的树苗请人栽的,按理说应该属于他,有村民签字作证。如果村民有意见,认为树栽在公路两边集体土地上就是集体的,他愿意跟村民协商解决。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村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或山林里种的树木可以归个人所有;在集体或公共土地上栽种的树木则应该归集体或国家所有,除非栽种者在栽种前与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签订了有关协议。

生米镇毛副镇长及林业管理站熊站长就此事表示,一定会调查清楚,给村民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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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