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日消息:所谓生态GDP,就是在现行GDP的基础上做两次减法(减去环境退化价值和资源消耗价值)和一次加法(加上生态效益),也就是在原有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基础上加入生态效益。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首席专家、研究员王兵提出的这一观点,一经提出立即引起业界的高度关注。
“生态效益评价,即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研究成果是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完成的,目前已经在全国部分省市得到应用。”王兵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释疑:弥补“绿色GDP”的缺陷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提议,将生态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王兵对记者表示,资源消耗、环境退化体现出来的是“负能量”。我国拥有1.95亿公顷的森林资源,每年涵养水量达4900亿立方米,涵养水源的能力相当于12个长江三峡的蓄水量。森林在光合作用下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我国森林、湿地年固碳能力达3.59亿吨,换算成二氧化碳(CO2)则为13亿吨。森林是大地之“肺”、湿地为大地之“肾”,还具有净化空气、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栖息地、休闲旅游等多种功能,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贡献了巨大的“正能量”。这些“正”“负”能量,都应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
20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组织出版了《环境进展的监测》,正式提出了“绿色GDP”的概念,其内涵就是在现有GDP的基础上,减去资源消耗和环境退化的价值。“然而,这个概念并没有涉及到与生态产品、生态文明评价制度建设相关的理念,存在着缺陷。”王兵说。
王兵分析说,其一,在经济发展与资源价值相关的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其简单地认为“经济产出总量增加的过程,必然是自然资源消耗增加的过程,也必然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过程”。这就将“绿色GDP”从出发点上决定了是GDP的减量因素(做“减法”),它只是简单地在核算中扣除了消耗,表现的仅仅是经济的实际水平,仍没有通过核算把自然生态系统实际存在的生态价值统计出来(做“加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然界的主观能动性作用,进而制约了创造生态价值的积极性。
其二,可持续发展是“绿色GDP”核算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即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绿色GDP”的概念本身反映的是环境资源损失的代价,即经济与环境之间的部分影响,而没有反映出经济与社会、环境与社会的相互影响,尤其是环境所带来的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的相关关系。因此,只能说它是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之一,而不是全部。
其三,“绿色GDP”的概念体现的是存量范畴,而资源再生产所带来的效益属于流量范畴,如何实现流量与存量的紧密衔接,它没有反映出来。也就是说,在定义的过程中仅仅考虑了消耗资源的量,而没有考虑资源再生产的价值,即生态效益。当前的传统社会已经向现代生态社会转型,如果只是竭泽而渔,只注重绿色经济的发展而对地球形成生态欠账,那么“绿色GDP”可能要大打折扣甚至是负数。因此,只有将生态效益流量考虑进去,才能更积极地影响各级政府对环境资源的态度。
一旦实施“绿色GDP”,扣除了环境损失成本,会使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数据大大下降,这必将带来干部考核体系的重大变革。由于过去是单纯的GDP增长的考核指标,现在却要在此基础上做“减法”,这就有可能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由此形成诸多阻力。
创新:“生态GDP”核算体系应运而生
为了探索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创新途径,王兵和他的团队经过数年研究,在国内外率先提出了“生态GDP”的概念。这一“探索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创新途径”在定义上克服了传统“绿色GDP”对资源价值认识的局限性、对可持续发展认识的片面性以及对存量和流量认识的混淆性;在观念上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及生态产品的本质所在;在理念上纠正了官员对政绩考核这一“指挥棒”的错误认识;在执行中实现了生态价值可以变现的技术难题。
“何为生态效益,如何对生态效益进行测算?”面对记者的提问,王兵解释说,生态效益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生态产品,包括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换句话说,就是自然生态系统在本身的生命活动过程中,为人类提供生活所需的资源和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其中不涉及生态系统作为存在、遗产等所具有的功能。“生态GDP”不单单是在做“减法”,而且还在做“加法”,这样就避免了当年GDP增长率被削减,相对于“绿色GDP”更容易使人们尤其是政府部门所接受。
王兵表示,成熟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技术以指标体系为基础,以数据来源为依托,以评估方法为支撑,完全能够支撑生态GDP核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项数众多,有些是可以量化的,而有些是不能够量化的。鉴于此,他的科研团队近年来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最终确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的8个指标体系,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育、森林防护和森林游憩等,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均是要纳入生态GDP核算体系之内的。通过研究,国家、省、市(州)、县、林场等不同尺度上的森林生态效益皆可进行测算。
实践:“生态GDP”核算方式得到运用
据介绍,截至目前,该团队已经完成对北京、辽宁、吉林3个省市的“生态GDP”核算,修正了传统GDP,并取得了初步成果。据透露,他们将进一步对全国各省份进行“生态GDP”核算,力争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
以北京市生态GDP核算为例,根据《北京市统计年鉴(2011)》、《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0)》和社会公共价格数据,计算出北京市2010年资源损耗价值为260.14亿元(1.94%)、环境损害价值为120.25亿元(0.9%)、而当年北京GDP为13777.9亿元。通过计算,北京市2010年绿色GDP比传统GDP降低2.76%,因为其只考虑到了减法,不能被人们所接受。
根据2010年发布的《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北京市森林生态效益为每年235.40亿元。同时,根据国土部公布的数据,北京市2011年湿地生态效益约为129亿元。据“生态GDP”核算体系得出的计算结果显示,北京市2011年前后的“生态GDP”为1376.91亿元,比传统GDP减少了0.12%,比绿色GDP高出2.72%。
今年3月2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辽宁省林业生态效益评估的最新成果。成果显示,目前,辽宁全省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高达6003.54亿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达4052.48亿元,湿地生态效益价值1951.06亿元,林业资源所带来的生态效益日益凸显。同时,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该省每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100万吨,森林资源吸收了每年2/3以上的二氧化硫排放,吸收量高达67.78万吨。从2006年至2011年,全省林业生态效益5年间增加了1460.76亿元,增幅为56.36%。2011年,辽宁省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相当于全省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27.3%、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3倍。
再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2010年绿色GDP较传统GDP降低3.28%,“生态GDP”比传统GDP增加了38.83%。
通过北京、辽宁、吉林的例子不难发现,“生态GDP”的结果更易于地方接受。如果将来各地进行“生态GDP”排名的话,那些经济不够发达但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其排名可能会靠前,由此可以更好地督促这些地方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避免走发达地区“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充分体现出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经济建设的贡献同等重要的理念。用“生态GDP”指标进行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将有助于推动形成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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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