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4日消息:4月18日,市林业和园林局向本报反馈:市人民公园和虢国公园是我市中心城区仅有的两家综合性公园。为了增加园区服务功能,同时解决公园部分困难职工家属及子女的就业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和公园规划的功能分区,园区于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设置了服务游客的商业摊点和儿童游乐设施,所收取的租金全部上交市财政,70%返还管理单位,用于弥补公园管理经费的不足。
市林业和园林局表示,自该局成立至今,没有在园区新增商业摊点和游乐设施。但为了控制公园商业味过浓的现象,该局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严格控制园区商业摊点、游乐设施的审批工作,不再新增项目,同时将现有的商业摊点、游乐设施逐步减少、取缔。
二是商业摊点、游乐设施必须规范经营,不得私自扩大经营面积,不得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三是公园管理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上活动、游乐设施、节假日游园等活动的管理。游乐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不得运营;园内经营餐饮、销售食品的摊点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并保证食品安全。
推荐阅读:
(来源:三门峡日报)